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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法官裁决川普不可以拉黑推特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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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见:

http://www.koaa.com/story/38260521/federal-judge-rules-president-trump-cant-block-critics-on-twitter

纽约(美联社) - 纽约一位联邦法官称,唐纳德特朗普总统通过阻止Twitter上的批评人士进行政治言论而违反了第一修正案。

曼哈顿法官Naomi Reice Buchwald(瑞士BUHK’-wahld)周三发表书面决定。 在裁决中,她说任何政府官员 - 包括总统 - 都不在法律之上。

这起案件是去年7月由哥伦比亚大学骑士第一修正案研究所提出的,七名个人在批评共和党总统后被特朗普封锁。 今年听证会后,法官表示特朗普是沉默的,而不是阻挠他的一些批评者。当时,一位司法部门的律师认为,静音可以让特朗普避免他不想阅读的推文。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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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回答
蛋蛋  |
22人赞同

美国:美联邦法官裁定特朗普不得将批评者“拉黑”…

中国:陕北一农民因骂县长被判诽谤罪刑事拘留。

国家的强大在于人民的强大,而不是官老爷们的威风大 https://t.co/YSbjAux6N8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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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ioner  | 习以为常,近乎平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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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言论自由的原则,言论自由存在于“公共领域”,而在私人领域,是否适用言论自由则由其所有者决定。

在普通的情况下,个人社交平台属于私人空间,拉黑和禁言是言论自由原则允许的。

但川普的推特不是其个人的社交账号,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变成了代表白宫观点的信息发布平台,川普在这个平台的身份也是以美国总统的身份。因此已经由个人领域进入了公共领域,需要保护这个领域内的言论自由。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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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百万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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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个判决成立, 那么中央电视台或者中国其他官方机构的推特是否也应该服从这个判决, 不能拉黑用户?

2018-05-24
3 0 2 条评论 操作
2ndAmendment  |
16人赞同

结论: 邪恶的判决。

超越法律的原因: 政治观点(人类要大同)凌驾宪法和法律,目的”正义“(人类大同崇高无比,而Trump是那些绊脚石们选出来的代表)所以可以不择手段(与时俱进解释宪法),常用方法是双标(同样是纽约法官裁定餐厅可以赶走Trump支持者因为不是“宗教原因”)。相信我,如果总统是Hiliary,同样的法官会帮Hiliary。

再次强调本人对左的厌恶: 双标。Scalia可以裁决焚烧国旗属于行动性言论自由,即使他本人讨厌这种不爱国的人,所以他被左谋杀了。左即使把地球变成血海地狱也会淡然地推卸责任期待在外星球重新实验他们”伟大”的”理想”。看历史要看最坏的情况而不是最好的。

法律本身的原因:

(1)Twitter是私人公司,传统上私人可以选择自己愿意的人或者组织做生意,所以传统上Twitter可以封禁自己看不顺眼的账号。 但是民权法案加入了民主党和LBJ的私货: 不能歧视。这是个口袋罪!

如果坦率承认自己因为民权法案害怕诉讼和巨额惩罚性赔偿而不得不封禁”仇恨言论“的账号的话也是值得同情和理解的,偏偏Twitter,Facebook, Youtube, Google等网络巨头喜欢用一方面用政治正确站在道德高地,来一句”你歧视别人,种族主义,纳粹,封你仇恨言论“,同时解释说”我是私人公司,封你账号和言论自由,第一修正案没关系“,另一方面说当有些群体真正”歧视 种族主义 纳粹“的时候当没看见,比如youtube黑人rapper号召抢劫黄种人(有现金不喜欢持枪),最后的解释是”言论自由“。这不是婊子立牌坊似的双标吗?

(2)好了,在这样一个被动或者主动被政治正确绑架动辄以”仇恨言论“封别人账号的Twitter,来了一个Twitter治国的Trump(曾经被Twitter”误封”过),结果有人就是喜欢在Trump那里到处胡搅蛮缠,甚至可能有bots(机器人),结果这个纽约法官说Trump和政府官员是公共论坛,受到第一修正案保护。她的思路很简单: 就是要让Trump不爽。但是不能说Twitter是公共论坛——不是因为她尊重私权,而是一旦这样说了Twitter就不能封右了——右指的是追求自由胜于(基本自由/权利以外的)平等,美国的话,基本上等同保守派。但是只说Trump太明显了,所以拉上了政府官员。这不是法治,这是大陆法制。

(3)让我们看看为什么左的逻辑不堪一击: Trump不能拉黑别人,左的法官的理由是因为他的Twitter账号是公共论坛,不能禁止别的账号在这个公共论坛发言。

问题来了:被Twitter封掉账号了怎么办?我也想在这个“公共论坛”发言啊? 左的解释是“那是被Twitter这个私人公司封掉的,所以和言论自由无关“。

问题继续:私人公司扼杀了你在公共论坛的言论自由,所以是可以接受的?

(4)综合一下,魔幻类比现实生活: 总统在纽约时代广场附近免费租了间私人大厅(Twitter免费注册),天天各种骂战,热闹非凡。总统禁止某些人说话——但是他们可以安静地看和听(退出登录以游客身份),左的法官说不可以,这个大厅特殊是公共论坛;有些人说了”仇恨言论“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被业主禁止赶出去了(封账号)——同样不能参与总统大厅,可以安静地看和听(退出登录以游客身份),左的拥趸说可以因为这是被私人业主赶出去导致不能参与总统大厅的。

(5)可以被民权法案选择性鱼肉执法的私人内部出现了可以以私人方式禁止参与的公共论坛,之后,当遇到新的对左不利的案件时,左继续双标打补丁……请原谅我的想象力,生活原来可以这样魔幻。

Update1:

似乎出现了误解。解释一下:

(1)双标:

(1.1)Scalia可以裁决焚烧国旗属于行动性言论自由,即使他本人讨厌这种不爱国的人,所以他被左谋杀了:Scalia是右(自由),不同于很多保守派,他遵从宪法而不是传统(虽然宪法和传统有大量重合),所以他可以做出有利于烧国旗者的判决,所以不少还有点良心的左也会尊敬他,所以民主党暗杀右的大法官的时候就选中了他。Scalia的判决恰恰反应了良知和原则,是双标的反面,理解了吗?

(1.2)纽约法官裁定餐厅可以赶走Trump支持者因为不是“宗教原因”: 最高法院前两年根据不得歧视原则判定蛋糕店(店主是基督徒)不得不卖蛋糕给同性恋者。个人反对这一判决。但是既然判了,应该一视同仁。结果最近有个人带了顶MAGA(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帽子去餐厅吃饭被赶了出去。纽约(有名的左州,啊哈)法官裁定: 这是私人餐厅可以赶走不同政见的人。在最高法院作出了在蛋糕案作出倾向左的判决后,当类似案件出现时,左的法官可以说因为政治原因不是宗教原因就可以赶走顾客——这就是我说的打补丁似的双标。这不是法治。

(1.3)这次这个纽约法官也是在打补丁:她很想宣布Twitter是公共论坛,把政府的手更进一步的伸进私权。但是她转念一想,不行,这样的话右/保守派(不完全一样)也能发言了,Twitter不能ban他们了,所以打了个补丁: Trump账号的发言属于公共论坛,谁都可以发言。她没有想到(或者想到了但是顾不得了)的是被Twitter封掉账号的人也要求在这个公共论坛发言怎么半?私权里面出现了公共论坛,从原理上就可以断定之后会有无穷的困境,所以左唯一的方法是一次次的双标打补丁。

(1.4)再看看民权法案,同样是双标:什么算是歧视?什么是仇恨言论?我和A在Twitter吵,A骂我,我骂A,A向管理员投诉,我被封账号因为我仇恨A,歧视A?那A先骂人怎么没事?管理员还算有点良心,把A也封了,但是A是个同性恋穆斯林黑女,结果告到法院,又一个纽约法官裁定Twitter种族歧视,惩罚性赔偿1亿美元,Twitter冤不冤?这个管理员丢掉了工作,Twitter给全体员工开洗脑大会强调政治正确的伟大,招新的管理员也要政治正确第一,最好是同性恋穆斯林黑女。我不是在编故事。

(2)有人还在说左是自由平等,无知,左只要“有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平等的平等”。你烧掉墨西哥国旗,烧掉伊斯兰古兰经试试?如果你因此遭灾(比如丧命),你觉得那些所谓的“自由派”(左)会站出来支持你严厉谴责墨西哥或者伊斯兰文化/文明不够宽容?能够说“每个群体总有个别极端的人”已经算是有点良心的左了,更多的会说“你活该”。

我不学法律,我就问一句:被Twitter封掉的账号在这个“公共论坛”发言的权利和自由应不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法案第一条)的保护,即使(很魔幻的)这个“公共论坛”在一家私人公司Twitter里面?

Update2:

Twitter,facebook, google, youtube等这样的网络巨头是不是达到了垄断的程度,是不是需要监管,是不是具有了公共属性,虽然我个人倾向于没有——因为科技变化剧烈,不像能源,交流电等比较垄断,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双标,选择性执法。你不能看到这个法官伸张了一些白左在这个“公共论坛”的权利就一片喝彩,你要想想类似的事情,想想法官是坚持法律而如此判决还是只不过因为政见和个人喜好爱憎甚至是屈服于权威(可能是大佬也有可能是民众的压力)或者腐败而如此判决。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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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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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这是不是口袋罪?

它限制的是历任美国总统,若美国总统们不服可以上诉。中国的口袋罪限制的是普通民众,而且若不服可以上诉吗?

2. 这则法院判定告诉你:总统就是以让渡一部分个人权利为代价的 ( 这种让渡是作为“总统圈”的一种准入资格的让渡 )

3. 法律(司法机构)可以限制主席 / 总统(行政机构),是三权分立的体现。若不喜欢 或 站在屁民角度为主席总统们 “说句公道话” ,出门左转去朝鲜 

4. 川普请得起律师,习总直接开动国家机器,用得着你用公道话去声援他们吗?无数弱小者受侵害的时候,你们在哪?

5. 这对未来美国总统的警示意义在于:如果一个人幻想推特治国,那么美国法律告诉你 他很可能不适合当美国总统。也就是是给美国总统的口袋罪。 – 不是给普通人的,杀伤力作用范围很明显

6. 如果你在普通人陷入口袋罪时 无动于衷,在主席总统陷入口袋罪时 为之喊冤叫屈,并且居然还以 “反对口袋罪” 云云为理由:那么你就是 X ,是披着品葱网友的皮的主席总统的御用文人 (而不自知)

前往新大陆,远离 X : https://t.me/pincongChat

2018-05-24
14 0 2 条评论 操作
爱喵党  | 看破这个世界,爱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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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必须秉持公正的原则判案,所以这位法官是否左我不知道,但是左派媒体最近确实有点疯狂,举个例子:

川普之前要向中国加关税的时候,左媒一片攻击,说侵害了美国消费者和农民的利益。

川普现在又不要加关税了改让中国加大采购,左媒还是一片攻击,说川普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短视。

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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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章律事  | Juris Do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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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很久以前就在知乎说过,总统是违宪的。但是当时几乎没人信。然后某个自称的哈佛法学院的孩子还在那里嘲笑。5.23裁决出来的时候,我就想写这篇了。但那天头疼,就睡了一天。现在我来好好讨论这个问题吧。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去这里下载这次的裁定。一个75页的pdf。我刚刚读完了这个裁定,就来跟大家讲讲吧。法律是法律,只有推理,没有政治立场。

首先,这是个法律问题,必须先了解法律问题的分析框架。法律问题首先需要分析程序,然后需要分析实体。程序回答原告能不能诉,而实体回答原告能不能赢。我在去年的时候就觉得这个案子实体不会是主要问题,真正的问题可能是程序问题。但这次裁定解决了程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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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程序问题

程序主要的问题是standing。 所谓standing是指原告有权利起诉。原告必须证明3个要素:1)事实上受到损害;2)损害来源于被告;3)判决可修复损害。Spokeo, Inc. v. Robins, 136 S. Ct. 1540, 1547 (2016)。

1.1 首先说损害,其中损害需要有两个要求。1)有很大的可能会继续发生;以及 2)实际(Concrete)且特殊(particularized)的。第一点比较容易满足,因为被拉黑就是被拉黑了,只要不被解封,拉黑就会继续存在。难点在证明损害是实际且特殊的。显然,不能在某个推特账号下评论是一种对个人的限制。而这种限制是de facto 存在的。所以,可以证明concrete,但是如何证明这是特殊的呢?所谓特殊是相对于general而言。如果一个损害是普遍性的,那么作为个人是没有standing去起诉,通常起诉的应该是检察官。典型的就是环境污染问题,比如你觉得空气有雾霾了,想起诉钢铁厂,这个时候你可能没有standing,因为雾霾是general问题,应该由检察官起诉。但如果你因雾霾而生病了,那你就有了standing,因为你的疾病是特殊的,不是general的损害。而在这个案子而言,那几个被川普拉黑的人可以主张有particularized的损害,但是哥伦比亚骑士基金会比较难证明损害。因为后者主张他们的损害是无法阅读那几个被拉黑的人的推文。我认为这个主张是比较弱的,因为这个损害应该属于general injury,从而使得这个基金会失去起诉资格。但这是个小问题,因为基金会是不是原告不重要,如果基金会不能是原告,基金会仍然可以以原告的律师的付钱人的角色继续参与这个案子。法院裁定因为原告确实没法阅读评论回复川普的推文,所以原告承担了损害。

1.2 损害来源于被告。这次的被告除了总统以外还有其他几个人。但是我觉得好像没什么好分析其他人的,我们只关心总统不是么? 这些伤害是可以追溯到总统的行为么?简单的问题,是。因为是总统拉黑这些人。“The record definitively establishes that the plaintiffs’ injuries-in-fact are directly traceable to the President’s actions.”为了防止被告说不是总统拉黑的,是总统助手拉黑的,原告就把其他几个相关的人都拉进来了,但是庭审后法院认为就是总统干的,所以就把其他几个人的起诉给dismiss 了。

1.3判决可以修复原告的损失。这个也简单,原告的诉求要求总统取消拉黑。那总统可以取消拉黑么?可以。所以,法庭可以修复原告的损失。(并不需要完全修复,只要能修复一点就行。)

好了,至此,程序问题解决。原告有资格站在法庭上起诉总统。大家也可以注意到我花了很大的篇幅来解读程序问题,而程序问题在中国的很多人看来并不重要。但是在美国法律体系中,程序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在讨论任何实体问题前,原告需要建立他有资格起诉。

建立了standing不意味着就赢得了官司,更不意味着损害能得到补偿。只是意味着原告可以在法庭上起诉被告了,至于这些损害应不应该被补偿则是实体问题于是我们就进行实体法律分析。举个例子,比如我不让你进我家卧室的门,这对你来说其实也是injury,但你证明了这个injury不意味着你能进我家门,也不意味着你能赢得官司。只是意味着你可以到法庭上讲理说为什么你应该进我卧室,但至于你能不能赢官司,则取决于实体法问题。相对而言,比如你现在在中国,但是你觉得如果你来我家的时候,我不会让你进我家门。这个属于没有证明injury,因为你只是觉得我不会让你进而已。这就避免了一些无意义的起诉,这也是为什么程序会首先被讨论的原因。

2. 实体问题。

实体问题的最关键是需要解决总统有没有权力做这个行为,如果总统有权力做某事,那么即便有人因此受到损害,也不能阻止总统做该事(是否能得到赔偿是另外一个问题:taken。但本案不涉及taken,因为原告没有寻求金钱补偿)。

分析总统行为是否有权力做某事要有两个步骤。首先确认总统行为是否得到宪法授权。这个是Youngestown分析法。其次,要分析总统的权限是否被其他的宪法条款所限制。在这里,法院认为总统显然有权力管理他自己的推特账号。于是法院直接进入第二层分析,总统的行为是否被其他宪法条款所限制。本案的其他宪法条款限制则是指宪法第一修正案。 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分析框架是1)被损害的言论是否属于被保护的范围,2)分析Forum doctrine 是否适用,3)如果forum doctrine适用,那么在本案中的行为应该如何分类,以及4)总统的行为是否涉及歧视。

2.1 本案中被损害的言论是明确的被保护言论。因为本案中的原告试图进行政治讨论。而政治讨论是显然受保护的言论的。所以这点并不复杂。

2.2 Forum doctrine是否适用。第二问题比较复杂,也是本案的重点之一。Forum doctrine的核心问题是,政府是否拥有或者控制着forum。这个问题并不能简单地以推特不是政府的控制的来回答。因为最高法院已经确认的判例表明,即便是一个private property(Twitter),只要这个空间被dedicated to public use,那么原告也可以以此来发出第一修正案起诉。

显然推特不是政府的财产,那现在的问题变成了这个空间是否被dedicated to public use. 最高院要求对是否被dedicated to public use的分析集中在发言者的想要access的角度。于是基于这个角度,我们首先来分析“这个空间” 指哪个空间。很显然,原告并不是要求访问所有的推特账号,所以不是在寻求整个推特的access。 同时,原告也不是要求登录川普的账号,所以也不是在寻求川普账号的access。原告寻求的access是包括:推特的内容,推特的时间线,评论,推特下的互动空间(retweet, retweet 的 reply等。)。于是,在明确了空间之后,下一个问题就是政府对这个空间的控制。

政府的控制是一个更加复杂的问题。首先,政府不需要拥有这个空间。Its precedents have also made clear that a space may be a forum based on government control even absent legal ownership, see, e.g., Christian Legal Soc’y Chapter of the Univ. of Cal. v. Martinez, 561 U.S. 661, 679 (2010) .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在回答政府能否控制这个空间。总统和Scavino显然可以控制发布什么也能控制谁可以看到这些内容以及谁可以参与讨论这些内容。尽管推特公司也可以干预总统的这些控制,但总统的控制能力已经足以满足政府控制这一需求了。

那当总统能够控制这些空间的时候,是不是意味着政府可以控制呢?这取决于总统在这里的行为是否是governmental。有3个证据支持这是governmental。首先,这个账号是注册给:川普,第45任美国总统。川普的账号自己写明了这是总统的账号。其次,政府承认在这个账号上发布的推特都必须以总统记录予以保存。而之所以需要记录到总统记录中,是因为这些推特内容是“created “in the course of conducting activities which relate to or have an effect upon the carrying out of the constitutional, statutory, or other official or ceremonial duties of the President”。注意,这点是双方共同承认的。所以在stip中可以找到。第三,政府承认川普把这个账号用在很多政府行为之中,包括任命内阁,免除内阁,以及执行外交政策。因此,法庭裁定政府对这些账号拥有控制能力,而且这些控制是governmental的。

美国的法庭是带有强烈的普通法色彩的法庭,他们相对来说不太在意学理的推理,而更侧重在实践中的事实结果。@realDonaldTrump 和@POTUS的差异是学理性的,但法院并不关心在学理上的控制与归属,而是更关注在实际操作中川普是否把其作为施政工具。Bronx Household of Faith v. Bd. of Educ., 650 F.3d 30, 41 (2d Cir. 2011) (reasoning that “the nature of the site changes” depending on how the site is being used). 川普是否还拥有@POTUS或者@realDonaldTrump 是否在川普当选之前建立并不是决定性的考量。怎么来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用。一旦推特治国,那就不能怪法院把推特账号识别为政府工具。

2.3 下一个问题则是关键的这个forum的性质。法院认为前述的推特空间(内容、时间线、讨论)构成了一个designated public forum. 在考虑designated public forum的时候,主要是分析政府的意图。而政府意图并不由政府的直接表述而确立,而是依据于客观的行为予以确立。但证据显示,Scavino曾表示在推特上 President “communicates directly with you, the American people!”这表明了政府意图将前述的推特空间设定为公众论坛。总统显然可以拥有自己的私人推特,并愿意拉黑多少就拉黑多少。但是,总统不能把私人推特打造成一个总统与众人沟通的工具,享受其带来的便利,但不承担其蕴含的义务。总统一旦行使公权力,其行为必然受到限制。

2.4 最后,总统的拉黑行为是否是歧视。限制access是可以做的。但限制的手段必须严格修剪,同时必须服务于严重的国家利益。“Restriction are permissible only if they are narrowly drawn to achieve a compelling state interest.” ISKCON, 505 U.S. at 678- 79; see also Cornelius, 473 U.S. at 800. 而川普的拉黑行为既不服务于严重的国家利益,也没有经由严格的修剪。川普只是在按照各自的view point来进行拉黑。这样的举措显然不足以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要求。

综上,总统的推特的内容、时间线、以及每条推特下的互动构成了公共空间。而这个空间是在政府的控制之下,政府的意图也表明了政府意图这个空间变成designated public forum。最后,政府的行为不足以符合第一修正案对public forum的控制要求。因此,总统拉黑的行为违宪。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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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互相尊重:不要中立、不要加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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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第一修正案限制政府机构,以及代表政府机构形事的官员。Trump如果从 Twitter 上移除自己的职称的话,可能在法庭上辩论的空间会大一些。

II.

Cohen v. California, 403 U.S. 15 (1971) 案判决,修正案保护范围包含使用攻击性语言表达政治意见。


III. 

判决文件:

…the President presents the @realDonaldTrump account as being a presidential account as opposed to a personal account and, more importantly, uses the account to take actions that can be taken only by the President as President.

总统将@realDonaldTrump账号作为总统账号,而非个人账号在使用。更重要的是,他使用此账号进行只有总统可以进行的行动。

因此,

The virtual space provided by Twitter for replying to the President’s Tweets is a “designated public forum” – a space controlled (even if not owned) by the government that is generally open for public speech to fellow members of the public, and in which the First Amendment forbids viewpoint discrimination.

在Twitter上回复总统推文的虚拟空间是一个「特定公共空间」,即,由政府控制(虽然并非政府拥有),对公众开放的公共讨论平台。第一修正案禁止此类政府讨论平台设立观点歧视。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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