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六岁的儿子跟我说他在电视里看到一个很酷的电动车玩具,缠着我非要给他买一个。我说最近刚过的生日时,我们已经给他买过礼物了。儿子不甘心,继续在那里絮絮叨叨。我听得不耐烦了,就告诉他你这个是无理要求,别再说了,还是乖乖去做作业吧。儿子冷不防来一句:我没有言论自由么?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你懂么?
连我六岁的儿子都知道“言论自由”,可见这个概念确实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大部分人基本认同的一个普世价值。但是,究竟什么是言论自由,它的边界在哪里,言论自由有哪些危险和害处,相信不同人对这些问题的认识都不尽相同。这篇文章就来讲讲这个问题。
请让我先来和大家分享美国最高法院在2010年的一个影响深远的判决,那就是Citizens United vs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这个案例。当时的背景是这样的:2008年民主党初选阶段,偏保守的非盈利组织公民联合(Citizens United)想要出资宣传一部电影《希拉里:电影》(Hillary: the movie)。这个意图被华盛顿的当地法院(DDC)禁止,理由是2002年通过的BCRA禁止各种机构在党内初选前的30天内出资宣传“影响竞选”的各种媒体材料。
Citizens United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案子最后闹到美国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最后以5比4的微弱优势否决了华盛顿哥伦比亚地方法院的判决,宣布Citizens United胜诉,而法官们援引的原因就是: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中明文规定的每个美国人拥有的基本权利。
以Citizens United vs FEC这个案例的判决为基础,美国法院规定,美国政府无权限制美国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因此美国的个人或者非盈利组织可以不受限制的为自己的政治诉求开出支票。在实际操作中,这种不受限制的政治献金进一步被扩大到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
在CU vs FEC这个案子之后,美国各种组织在政治宣传上的开销犹如洪水出闸,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
比如上图显示的是美国1990-2016年(截至2016年9月)的美国两党以外的各种个人和机构对于自己支持的候选人的宣传花销。我们可以看到,在2010年以后,此类政治献金的数额从每年1亿美元左右一下子跃升到每年4亿美元,在今年的总统选举大年创下了8亿美元的新高。
在左派(Liberal)和右派(Conservative)的这场意识形态大战中,两方都不逞多让,争相花钱帮助宣传自己心仪的政治领导人,以求达到推行自己政治诉求的目的。在2012年总统大选(奥巴马v罗姆尼)中,上图红色柱子代表的保守派政治宣传花销达到了创纪录的7亿美元。
如此大规模的金钱攻势,不可能不对美国的政治人物以及他们制定的法律产生影响。往极端里说,打着维护“言论自由”的大旗,美国政府和法院通过立法确认了政治腐败的合法性。由于“言论自由”,各种金主可以毫无顾忌的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去挑选自己中意的政治人物,支持他们竞选州议员,国会议员,甚至是美国总统。
由于左右两派在媒体宣传上大力增加投资花销,也间接造成了一个很多人没有预料到的后果:即美国社会的分化更加明显了。这其中主要的原因是:我们人类天生有一种行为学偏见,叫做Confirmation Bias (确认偏误)。这种偏见的意思是,我们会不自觉的去寻找那些支持自己想法的证据,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强化自己的想法。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个人原来就是一个保守派,对全球化,自由贸易和移民流入持有反对意见,那么他更有可能会不自觉的和持有类似观点的人成为好朋友,也会去选择阅读持有这类观点的报纸或者网络媒体。在这样一个封闭循环的过程中,这位保守主义者的政治观点会得到强化,在无形中越来越保守。这样的效果对于一个左派自由主义者的作用也是类似的。
上图显示了在过去几年中美国民众意识形态发生的极端分化的变化过程。代表美国民意的两大政党,其主流的意识形态渐行渐远,越来越互相不买账。2014年,民主党中的开明派(Liberal)意识形态占到历史新高,达70%左右。而共和党中的保守派(Conservative)意识形态也是20年来的最高,70%左右。两党持有该极端政治观点的人数百分比都要比过去二十年中的任何一年都来的高。
而如此的意识形态变化,导致的结果就是民主党越来越左倾,而共和党越来越右倾。如上图所示,蓝色的区域代表民主党的政治倾向,而红色区域则代表共和党的政治倾向。2014年和1994/2004年相比,两党之间的价值观鸿沟是过去20年以来最大的。无怪乎这两个政党的支持者互相视对方为异物和敌人,完全没有妥协折衷的余地。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很多有识之士对于上文提到的2010年这个判决有很多反对意见的原因。比如美国总统奥巴马,对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就有颇多微词。奥巴马在2012年和2015年都在公开场合表示过:我们应该考虑修改宪法(中关于言论自由的部分),把Citizens United这个判决改回来。
但问题在于,奥巴马自己当时赢得总统选举,也有这些政治献金的功劳。事实上为了争取这些政治献金,美国绝大部分的国会议员和总统候选人,都要在竞选期间马不停蹄的参加各种“圈钱大会”(Fund Raiser),以充实自己的口袋去和自己的竞争对手打一场媒体宣传大战。
比如上图显示,为了自己的总统选战,奥巴马本人参加了300多场“圈钱”宴会,比他的那些总统前任都要高。希拉里在2016年的总统选战中,也是个“圈钱机器”,有时候要马不停蹄在一天之内出席2-3场圈钱盛宴。大概没有什么例子能够更好的体现出美国政治和金钱的双胞胎关系了。
2010年言论自由法案造成的另一个非常大的影响,是关于美国媒体的。这个影响的程度如此深刻,以致于甚至威胁了民主制度的本身。
从理论上来讲,一个高效的民主,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需要有独立和诚实的媒体。绝大部分选民的信息都来自于媒体,因此他们在做出自己投票的决定时,媒体对他们的影响作用非常关键。如果媒体无法独立,比如对某个政党有倾向性,或者媒体不够诚实,经常报道一些虚假新闻或者屏蔽一些重要信息,那么选民在这样的环境中是无法做出理性的判断的,这样的民主也可以被称为假民主。
但问题在于,媒体都是公司,他们也是需要盈利的,因此金钱对媒体的影响是决定性的。从一个媒体的角度出发,增加其盈利的最重要手段就是要吸引更多的人去关注它。报纸需要更多的人去购买并阅读,电视需要拼收视率,网络媒体需要拼点击量和点赞数。在这场残酷的吸引力大战中,媒体们发现,最富有争议的话题往往也最能吸引大家的眼球,因此那些最富有争议的人物,往往也成了媒体的宠儿。即使他们发出的言论再疯狂,再没有底线,媒体却也乐得报道,只要这样的故事能够吸引到读者。
举个例子来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川普以有张口无遮拦的大嘴出名,经常会放出一些让人大跌眼镜的言论,比如墨西哥人都是强奸犯,建议美国禁止穆斯林入境,质疑奥巴马并非在美国出生等等。
这些看似疯狂的言论,也让川普成为了媒体的宠儿,因为媒体们巴不得有一个火药桶般的充满争议性的人物,好让他们的节目受到更多人的关注。上图中显示,川普在2016年6月到8月期间,受到媒体的报道越多(图中橙线),其得到的支持率也越高。
事实上在所有的共和党初选候选人中,川普得到的媒体报道远远高过于其他任何候选人(上图中右上角)。我们可以看到,在媒体报道和候选人受欢迎程度这两个因素之间,有非常强的相关性,其相关度高达96%。
当然,两个因素相关程度高,并不代表它们之间一定有因果关系。也有一种可能,即两者的因果关系是倒过来的:即一个候选人受到媒体的报道和关注多,是因为支持他的人多,他的人气旺。这也是有可能的。需要指出的是,很多时候媒体对于一个候选人的报道可能并不出于他们的初衷,而完全是由收视率和大众的关注度决定的。举个例子来说,2015年9月份的共和党初选第二场辩论赛,是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有史以来收视率第二高的节目,当时有2千3百万观众关注了这场辩论赛,因此对于CNN来说,不管记者们是否愿意,他们都一定要倾尽全力去报道这场辩论。
而在这场关注力大战中,媒体们是否有义务去检查候选人说的话的真实性则变得不那么重要。
举个例子来说,共和党候选人川普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自己从一开始就反对美军进攻伊拉克。他列举的证据是自己在受到ESQUIRE杂志采访时告诉记者他反对伊拉克战争。
在ESQUIRE的官方网站上,记录了这篇采访稿。在采访稿的最上端,杂志编辑特意加了一段注解:下面的访谈在ESQUIRE的2004年8月刊上刊登。在2016年的总统选战中,川普反复强调自己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并援引了下面这篇访谈作为证据。伊拉克战争开始于2003年3月,比下面这篇访谈早了一年多。因此川普援引这篇访谈作为支持自己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拉克战争的证据的时间顺序不对。
但是问题在于,公众和选民对于一些重要问题的注意力,往往很难持久。因为要真的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一个问题的来龙去脉,或者搞清楚一位候选人说的话的真假,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因此很多时候那些网红一开始信口开河说的谎话和谣言,反而给大众更深的印象,即使在日后遭到别人的质疑并被证明其虚假,其造成的网络影响可能已经非常大了。而媒体们由于受到收视率的压力,往往也没有时间去纠正每一个错误或者谎言,因为他们需要专注于报道下一个能够吸引眼球的新闻。
当然,川普并不是当中撒谎的唯一候选人,希拉里也有不少当中撒谎被抓住的把柄。举个例子来说,希拉里在2016年8月说,“我是所有共和党和民主党候选人中唯一从一开始就声明不会为美国的中产阶级加税的候选人”。这个声明缺乏事实根据,因为共和党候选人中有不少候选人从一开始就签署了保护纳税人承诺书(Taxpayer Protection Pledge),承诺在当选总统后不会增税。
如果我们把希拉里和川普说过的话汇总起来,去审视他们撒谎的比例,我们就会得到以下结果。
根据政治网站Politifact的统计,川普的公开言论中撒谎(False + Pants on Fire)的比例占到了61%,而希拉里的公开言论中撒谎的比例为13%。公平的讲两人确实都有撒谎的把柄被人抓住。比如希拉里在她的邮件门中就有被公众记录的明显的谎言。但是希拉里的撒谎记录和川普比起来,还是有些小巫见大巫的感觉。
回到本文的主旨言论自由,媒体面临的问题是,他们希望更多的言论自由,因此他们可以有材料可以报道,增加收视率,增加他们的广告收入。但是另外一方面,在紧追社会关注的热点事件和人物的同时,媒体有没有责任去做尽职调查,将事实和谎言区分开来,并在发现明显的谎言时及时指出以帮助观众免受误导呢?
在这个问题上,即使是资深媒体人,也有重大分歧。
比如2016年总统候选人辩论赛第三和第四场的主持人,美国FOX新闻的Chris Wallace在被问到他会不会指出候选人的言辞错误时说到:我不认为指出真相是我的工作。那需要辩论的对手去指出。
Wallace的观点引起了不少争议。大家知道在辩论中,辩论双方一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一个最常见的情况是双方互相指责对方是骗子,而坚称自己陈述的是事实。所以让辩论双方互相揭发对方似乎对让观众得到更全面的信息和真相帮助不大。
但另外一方面,Wallace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因为媒体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不应该有任何倾向。媒体不能在论战中偏向任何一方。同时对于媒体说,他们最希望看到的是有尽可能多的观众去关注他们报道的事件,并且对事件保持持续的热情。如果因为自己的干预而得罪了支持辩论选手的任何一方,使其产生反感,那么对于媒体来说反而犹如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也是媒体对于那些网红缩手缩脚的原因之一。
结论
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中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绝大多数民主国家的宪法保护。然而言论自由并不像表面上看上去那么简单。美国作为发达民主国家的代表之一,其在言论自由上的发展和遇到的经验教训值得全世界向往民主的思考者研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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